大家好,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,就是關于建筑裝飾工程稅收分析報告的問題,于是小編就整理了1個相關介紹建筑裝飾工程稅收分析報告的解答,讓我們一起看看吧。
裝飾公司屬于建筑服務增值稅率11%。
如果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,按照11%的稅率征收增值稅,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和增值稅普通發(fā)票,只能按照11%開具。
如果是增值稅小規(guī)模納稅人,按照3%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稅,納稅人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,如果需要,只能向國稅局申請代開,只能按照征收率3%開具。
法律依據(jù):
《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》第三十七條
增值稅起征點的適用范圍限于個人。
增值稅起征點的幅度規(guī)定如下:
(一)銷售貨物的,為月銷售額5000-20000元;
(二)銷售應稅勞務的,為月銷售額5000-20000元;
是11%。
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事裝飾工程業(yè)務,適用的增值稅稅率是11%。
裝飾裝修行業(yè),按裝飾裝修工程完工收入額*3%稅率計算;以及城建稅,教附加及地方教附加費;提供裝飾勞務的,按照其向客戶實際收取的人工費、管理費和輔助材料費等收入(不含客戶自行采購的材料價款和設備價款)確認營業(yè)額,沒有收入不繳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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