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好,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,就是關于建筑裝飾裝修安全技術方案的問題,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建筑裝飾裝修安全技術方案的解答,讓我們一起看看吧。
施工事故,業主需要承擔一定責任。
施工事故主要責任在施工方,不過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條例,業主方包括業主派出的安全員應承擔監督管理不到位的責任,屬于次要責任。
業主是指物業的所有權人。業主可以是自然人、法人和其它組織,可以是本國公民或組織,也可以是外國公民或組織。物業與建筑上講的業主本質上是一致的。
根據敘述:業主按照物業方面規定,通知了物業指定的施工隊進行上料,施工隊在施工的過程中,由于操作不慎,加上安裝不牢固,造成鐵架倒塌。導致施工隊一人受傷,業主方陽臺玻璃和不銹鋼護欄被砸毀。
業主方需要承擔次要責任。在施工的過程中,業主未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措施進行監督,且三方都存在勞動利益關系。業主方損毀物品應該由物業方承擔。物業方和施工是直接勞動關系,并是物業管理方,應擔由物業方來承擔。
擴展資料:
發現或出現事故,首先是對質量事故現場進行封閉,并攝取圖像資料,總結經驗分析事故原因報主管部門。
施工監理業主協商報事故具體處理方案包含具體施工工藝,報主管部門,經認可同意后落實現場施工處理,處理完畢報上級主管部門檢查。并做好質量事故處理記錄,報告等資料,以及事故處理的隱蔽工程資料 同竣工資料一起賠案。
更多的還可以查詢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條例,該條例是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,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,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等方面做出的穩定性協調規定。
建筑施工現場安全員標準:(一)建筑工程、裝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積配備: 1、1萬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;2、1萬~5萬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;3、5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,且按專業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。 (二)土木工程、線路管道、設備安裝工程按照工程合同價配備:1、5000萬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;2、5000萬~1億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;1、專業承包單位應當配置至少1人,并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險程度增加。 2、勞務分包單位施工人員在50人以下的,應當配備1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;50人-200人的,應當配備2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;200人及以上的,應當配備3名及以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,并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危險實際情況增加,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員總人數的5‰。引發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:1、人的不安全行為。人是生產經營的主體,也是建筑施工過程的管理者,操作者。人的不安全行為與人的文化水平,技術水平,身體素質等諸多因素有關。 2、環境條件的不利影響。建筑生產活動是一種露天作業比較多的活動,因此施工現場的環境對施工過程的影響很大,像一些建筑物逐漸向地下,高空化發展。還有自然環境的影響也非常大,像氣候,溫度,自然地理條件等。3、設備的不安全狀態。建筑生產活動中,一些機械設備存在缺陷或者是缺乏保養等也是事故產生的直接原因。 4、管理因素。管理的缺陷是發生事故的根源。一個工程能否順利的完成取決于是否有一個完善的管理系統。通過適當的管理,選擇適當的措施是可以把建設施工事故減到最低的。參考資料
到此,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建筑裝飾裝修安全技術方案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,希望介紹關于建筑裝飾裝修安全技術方案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。